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咨询

通过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客观全面地对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的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预测预判风险类型、风险引发原因及发生概率,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以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地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设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探索到实践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探索创立阶段

(2005年----2009年)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要求“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和制定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因政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涉稳隐患”。全国各地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二、全面部署阶段

(2010年----2012年)

2012年,中央把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国政法基础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三、深化完善阶段

(2013年至今)

2013年,中央把健全落实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前移维稳关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维定”转变的重要举措,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重点部署。从甘肃情况来看,省委、省政府成立常务副省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重点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省部署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活动。

2014年,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贯彻中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意见》(中稳发〔2014〕1号)。甘肃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意见》(甘稳发〔2014〕5号)进一步细化应评尽评、评估主体责任、风险等级确定、维稳部门职责等方面工作和措施要求

2015年,甘肃省政府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前置程序和刚性条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删除】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515212833

公司电话

13911830828

线